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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
为加快发展广州高新技术孵化网络,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
转化,广州市科技局制定了《广州市市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创
业服务中心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为孵化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主的科技企业 ,提供孵化场地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机构。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
有关优惠政策。中心运行2年后,应有在孵企业20家以上,且80%在中心的孵化场地内,中心孵化的企业 (包括已毕业的和在孵的)应为社会提供200个以上就业机会。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对我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二)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字〔1996〕024号)
(三)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科字 [2000]71号)
二、申报条件
(一)场 地:拥有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孵化企业的场地不少于2/3;
(二)注册资金:孵化场地属自主物业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三)孵化场地属非自主物业的,注册资金在350万元以上;
(四)人 员:经营管理人员结构合理、素质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应占总人数的70%以上;
(五)服 务: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能为企业提供商务、融资、信息、咨询、市 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位的服务;
(六)经营情况: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办理认定应准备的材料
(一)《广州市市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申请书》。
(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营业执照、管理章程(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筑平面图(复印件)。
(五)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学历清单。
(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清单。
以上材料一式4份。
四、办理认定的工作流程 
五、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增城市科技局业务科
经 办 人:王天和、欧全球
电 话:82744040
传 真:82727402
E-mail :yewuk@gzst.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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