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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为了进一步扶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广州市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制。经广州市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可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享受优惠政策,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穗府[1999]41号)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负责人
1、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
2、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二)企业
1、产权明晰。
2、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两年以上的营运期(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不限)。
4、高新技术企业分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各类企业需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开发型企业
业 务: 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经 济: 年总收入≥1000万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不限);
年人均技工贸收入≥15万元/年;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性收入占技工贸总收入的50%。
人 员: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职工总数的10%;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
科技经费: 年投入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年技工贸总收入的10%以上。
(2)生产型企业
业 务: 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
经 济: 年总收入≥3000万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不限);
年销售额≥3000万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不限);
年人均产值≥15万元;年人均利税≥3万元;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总产值60%以上;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60%以上。
人 员: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科技经费: 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5%以上。
(3)投资型企业
资金投向: 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为主,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投资额≥3000万元,且占企业投资总额70%以上;
担保额≥1亿元以上,且担保额占企业担保总额的70%以上。
人 员: 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
管 理: 有严格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请认定应准备的材料
(一)《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经会(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四)由主管部门审核的企业人员构成报表。
(五)产品或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六)申报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还应提供投资或担保合同及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四、增城地区内企业办理认定的工作流程

五、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增城市科技局业务科
经 办 人:王天和、欧全球
电 话:82744040
传 真:82727402
E-mail :yewuk@gzst.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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