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广州市公开征集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包括科技型示范企业项目、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内部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广州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3、必须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
4、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人员。
5、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申报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属于我市重点发展技术领域,以应用为导向,注重解决涉及重大应用技术理论问题的。
(2)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2、申报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属于我市重点发展技术领域,有较强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并具有明确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前景。
(2)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已有实验室和小试工作成果。
(3)申报单位拥有必要的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基础和条件,或者有明确的成果转化计划与措施。
(4)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单位能够并承诺提供项目自筹资金。
(5)无知识产权纠纷。
3、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属于广州市重点发展技术领域。
(2)技术趋于成熟且已完成中试,项目产品已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属于技术升级和后续开发并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申报单位还需有不低于计划新增投资额70%的自筹资金。
(4)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报科技型示范企业项目的单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应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上年度企业技工贸总收入近两年年增长率保持在25%以上。
三、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应准备的材料
(一)《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三)《科技信息查新报告》(查新)
(四)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权威机构出具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申请重大、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和科技产业化示范计划项目的企业,须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须提供相应的贷款证明材料。
(五)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六)科技局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每年的申报还应符合本局发布的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采用A4纸,一式四份,按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
*申请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同时拷贝在3.5寸软盘内一并报送,并在软盘上注明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的名称。
四、增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五、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增城市科技局业务科
经 办 人:王天和、欧全球
电 话:82744040
传 真:82727402
E-mail :yewuk@gzst.net.cn |